承德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是经过承德市政府“三定”方案批准设立,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责的事业单位,中心成立之初就明确了章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成立以来没有从事任何违法违纪交易行为。通过中心几年来的努力,成功盘活存量资产高达 17.6 亿元,为我市国有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大力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
截至目前,中心先后采取协议、拍卖等方式对唐山建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暖儿河煤矿、涝洼滩煤矿、承德市丝绸厂、麻纺厂、饮食服务公司、承德第一陶瓷有限公司清算组、承德市虹桥粮油食品公司等 25 家企事业的产权进行转让,交易总额 12 亿元,盘活资产近 17.6 亿元。
(二)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招商引资力度。
在第十九届河北 5.18 经贸洽谈会上,我们推介的承德市华丰钢铁水泥有限公司转让项目现场签约,受让方为唐山建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额 5.2 亿元,该项目的签约,为盘活我市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招商引资项目起到了典范作用。
(三)、产权交易行为合法、程序规范、价格合理、职工满意。
在涝洼滩煤矿(以下简称涝矿)的改制中,积极参与,创新务实,考虑到涝矿托管后与破产之初资源储量减少了一半的情况下,按原方案资产变现已不能筹足职工安置所需费用,确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入承德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市场化操作。以中共承德市委领导议事纪要(领导议事纪要[2004]20号)确定的以涝矿资产变现为主,由市政府多渠道筹资,采取涝矿破产财产、涝矿矿业权与暖儿河煤矿F5断层以西未开发资源打捆一并出售,以上标的物的转让价格合计5307万元,根据补充协议的规定,本次标的实际应支付的转让金额为2900万元。尽最大努力妥善安置职工,推进涝矿破产工作。
(四)健全机构,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为了明确各自职责,中心按照机构设置进行了人员分工,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中心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十不准”等内部制度,并设立了产权交易业务公式栏,以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公有产权交易实现阳光下操作,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五)整章建制,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中心成立以来严格执行《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 2003 ]第 6 号),草拟了《承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关于产权交易过程中规范拍卖机构行为的规定》。特别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 号,以下简称《办法》)作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重要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效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治理企业改制中腐败现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中心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办法的精神实质,自觉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市监察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运作、加强监管、增强产权交易工作中的透明度。
(六)全面系统的构建全市“一盘棋”的产权交易市场框架,在进一步开拓市级产权交易区域市场的同时,我们先后成立了双滦区、双桥区、营子区三家产权中心办事处,为各县区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堵住国有产权交易的漏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七)积极配合省产权中心工作,使股权托管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随着企业制度的确定,改革股权结构,加强股权管理工作越来越迫切,其中股权托管工作是这一系统工作的瓶颈,根据省中心的政策精神,我中心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成功的对新机器人、悬挂输送机、轴承股份公司进行了托管工作,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再融资渠道,满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热河克罗尼有限公司、山庄集团公司、热力集团等多家企业也正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到股权托管的运作市场来。
(八)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本局相关科室配合,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借鉴外地经验,研究制定优化配置、科学管理的政策,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提高其利用效能。目前此项工作刚刚起步,已对承德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办公楼和国防办公室等四项事业资产依法进行转让,共盘活存量资产 203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