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转让项目已委托你单位进行交易。为确保交易活动客观、公正、合理的进行,我方承诺如下:
1 、该项交易已获文件批准;
2 、所提供的该项交易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 、纳入交易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文件合法、有效。
我方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本承诺函将作为产权转让合同的附件。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